一对年轻男女入住酒店,殊不知竟踏入了隐藏在房间内头的“监控领地”。那摄像头就像一只隐藏在暗处的“眼睛”,通过与手机APP相连,将两人私密的交谈、嬉笑,甚至更为私密的行为,丝毫没有保留地实时直播出去,同时还录了下来。而在画面之外,一双双觊觎隐私的眼睛正紧紧盯着。
这一事件,犹如一把钥匙,打开了酒店和民宿中设备黑色产业链的“大门”。安装者在社交平台上大张旗鼓地招募安装工,随后把设备偷偷摸摸地安置在客房内,再以“直播台”的名义进行售卖。
今年以来,多地爆出酒店、民宿事件,尤其是9月底某视频博主曝光民宿暗藏摄像头后,引发公众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讨论之余,更多人发问“为何屡禁不止”。经调查发现,摄像头已形成“生产、销售、安装、盗摄、交易”的黑色产业链,所有的环节乱象频发,一些人更以此牟取非法利益。类似事件不仅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也对社会治安和法律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这些让我们消费者防不胜防的摄像头,究竟是小概率事件,还是行业普遍痼疾?酒店是否无辜还有是不是尽到相关义务?酒店集团又该如何通过科学运营和严格监管,来杜绝此类事件……这样一些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住宿行业安全及监督管理问题的关注。跟着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不断加深,如何从法律角度规范这一行为,如何更好地监管并保障个人隐私安全,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酒店、民宿中隐藏摄像头的行为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产生的社会危害性巨大,涉及多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在法律层面,参与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和传播内容的各方均可能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对此,根据者具体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涉及民事、行政或刑事等不同层面的法律责任。
1.隐私权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隐私权是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当个人私自在酒店或民宿内安装摄像头,未经顾客同意且未进行明确告知,明显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民法典》第1032条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各种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肖像权方面。《民法典》对肖像权的规定有了变化,不再把以营利为目的作为侵犯肖像权的必要条件。除了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之外,如果没有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是不能够正常的使用或者公开他人肖像的,而往往就涉及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的问题。
3.名誉权方面。如果者将的内容泄露、四处传播或者公开,又或者给相关联的内容捏造不恰当的标题、评论等,导致被者的社会声誉遭到无端侵害,则可能触犯《民法典》中关于“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规定。
4.个人隐私信息方面。得到的图片、视频里常常会包含个人隐私信息,像面部特征、身体特征、个人行为等等。这不仅违背了《民法典》人格权编里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也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的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条款。
基于上述侵权情形,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因等隐私侵犯权利的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名誉损失等。
行为不仅可能侵犯个人隐私,甚至有可能会被有心之人作为传播牟利的手段。如果行为及后续的传播行为严重侵害个人权益,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即便不构成刑事犯罪,者也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对于宾馆内部安装摄像头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明确规定,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恶意传播、售卖视频牟利的有心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4条也规定了责任承担条款,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获取或售卖个人隐私信息,这直接规范了行为过程中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违法交易。
诸多类似规定为打击涉的黑色产业链构建起了明确的行政监管框架。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中,法院认定因被告人在按摩会所使用头对他人进行,后截取视频中第三人身体图片发送给他人,被给予行政拘留4日的行政处罚。此类判例表明,司法机关在涉及的案件中,通常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现行有效进行一定的处罚,为治理类似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对于行为,若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对于安装摄像头者,可能由于非法侵害他人隐私,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罪等;如果涉及被者的私密活动,甚至还存在传播、牟利等恶劣行为,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新闻揭示的内容显示,行为人除了出售直播权限,那些被酒店摄像头捕捉并上传云端存储的视频也会被卖家存下来,通过剪辑、整合,作为付费内容放在VIP群里售卖,进行二次牟利,严重侵害个人隐私与社会秩序。对此类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传播淫秽物品属于犯罪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甚至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例如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法院的判决中,被告人在多地宾馆房间内私自安装摄像头,用于拍摄客人淫秽视频,并利用互联网多次转卖上述视频牟利,法院认定行为人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一年不等,明确了犯罪人的具体刑事责任。可见如果行为情节严重,则会被司法机关当作犯罪进行处罚。
在酒店、民宿中的案件中,安装设备的人往往是直接责任人,涉嫌侵犯他人隐私,但作为管理方的酒店、作为视频传播方的网络站点平台要不要承担对应的责任呢?
对于酒店、民宿方而言,不能以不知情来推卸责任,其作为经营者,对顾客的安全和隐私负有管理责任。如果其未尽到管理义务,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并制止设备的安装,这类责任往往涉及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此外,在极端情况下,正如消费者担心的一样,如果民宿老板、酒店成为产业链的一环,与者共谋,并为其提供作案场所和便利条件,则其知情且参与的行为就涉嫌与者构成共同犯罪,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了酒店作为安全义务保障人的责任。酒店、民宿、宾馆等场所的经营者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补充责任。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酒店在设施的管理上有着更高的管理要求,如果酒店没有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止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则需要对受害者的隐私侵害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公司隐私权纠纷案中,被告酒店对其监控设施拍摄的影像资料未尽到管理职责,致该影像资料流失外传被他人利用,对原告的隐私权构成侵害,法院认定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可见经营场所如果未能有效保护客人的隐私,导致隐私信息泄露,经营者需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因此,酒店在隐私保护义务上不应置身事外,而应积极维护客户的信息安全,为客户构建起保护隐私的“安全墙”。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对于网络站点平台而言,其作为信息发布的审核主体也拥有相对应义务。部分摄像头不仅他人隐私,甚至“借”合规APP进行直播,乃至在网络站点平台上大肆传播牟利。如果网站、自媒体平台对于图片、视频的传播、流转等未尽到合理的审查注意义务,或对内容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更有甚者主动成为传播、分享的“黑手”,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承担对应侵权责任。
民事责任上,《民法典》第1197条明确规定了如果平台未能采取一定的措施制止用户对他人隐私的侵害,需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如果网络站点平台服务提供者放任视频的传播流传,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要与传播视频的网络用户一起承担连带责任。2021年6月,中央网信办、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的公告》,其中第一条就强调,社交软件、网站、论坛等网络站点平台要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的主体责任,全面清理平台上发布设备改装,偷窥视频交易等摄像头偷窥黑产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如果不落实相应的主体责任,则应依法依规严厉进行处罚。
因此,网络站点平台在隐私保护上更应该主动行动,对直播以及平台违法视频及时审查下架,承担对应的社会责任,将视频的传播扼杀在摇篮内。
尽管法律对、偷装摄像头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严格且明确的禁止规定,然而由于利润的驱动和监管的难度,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当下,酒店和民宿内的摄像头行为已成为一条隐秘的黑产链条,其中涵盖了设备的生产制造环节、面向市场的销售环节,以及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盗摄内容的传播交易环节,甚至还滋生出了专对于此类违法来得到的进行利益瓜分的利益群体,他们在所有的环节相互勾结,形成了一种极为恶劣的违法生态。
面对如此复杂的产业链,仅靠个别法律惩治和事后处罚可能难以从源头上进行遏制,需多方协同从技术、法律和管理手段做综合打击,以提高违法成本,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事实上,偷装摄像头现象的肆意泛滥,也在客观上倒逼着相关管理制度不得不进行改进与完善。为守护消费者隐私安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及社会各界都积极行动,采取诸多有效措施加强对酒店和民宿行业的监管。
一方面,公安执法部门已加大对住宿行业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对设施的隐蔽性检查,如是否有未标明的监控设备。例如,2024年10月,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对外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警方成功对三名在民宿内安装设备的嫌疑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在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今年年初,广东省司法厅发布了《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强调旅馆应当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客房内未被安装偷窥、、窃听等设备。通过这一种方式,进一步明确了住宿行业在隐私保护方面的管理要求与责任义务,从而有效应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消费者隐私侵权风险。
在行业自律方面,众多酒店和民宿行业协会纷纷发挥积极的引领与监督作用。它们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行业规范与自律准则,要求会员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自身经营场所的管理与监督。例如,行业协会会定期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相互交流经验,分享防范的有效措施。同时,对于违反行业规范的会员单位,协会会采取对应的惩戒措施,如警告、罚款、暂停会员资格甚至取消会员资格等,以此来维护整个行业的良好形象与声誉。
随着社会媒体对酒店和民宿事件的广泛报道,社会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度呈现出持续快速上升的趋势。如今,很多消费的人在选择住宿服务时,已经将隐私保护作为一项很重要的考量因素,他们会主动选择那些拥有非常良好隐私保障口碑和完善隐私保护的方法的住宿场所,例如优先选择知名品牌连锁酒店、查看酒店在隐私保护方面的评价与认证等。这种消费选择倾向的转变,在无形之中给住宿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压力,促使那些注重消费者隐私保护的酒店和民宿获得更加多的市场占有率与商业机会,有力地推动了住宿行业的自我净化与良性发展。
目前市场上已然浮现了多种专门用于检测酒店和民宿内设备的专业工具与技术方案。例如,一些专业的检验测试仪器可以通过发射特定频率的信号,精准探测出隐藏在房间内的各类无线设备,并准确显示其位置信息。同时,部分酒店和民宿也开始引入先进的电子设备监测系统,对酒店内部的各个区域,尤其是隐蔽角落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实时监测,一经发现有异常的电子设备信号或者可疑的设备连接情况,系统会立即发出警报并通知相关管理人员做处理,从而在源头上有很大效果预防设备的出现与使用。
随着现代社会对隐私保护意识的提高,酒店和民宿等住宿环境中的隐私问题越来越引起公众关注。设备的隐秘安装不仅侵害了个人隐私,也让人们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受到挑战。为了应对这一问题,社会各界需要一起努力,从个人、行业到政府,形成一套完善的隐私保护机制。
作为消费者,在住宿选择时务必提高警惕,这是守护自身隐私的关键第一步。入住酒店前,我们大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了解酒店的隐私保护情况,确保自己入住的环境是安全的。例如,在预订时仔细查阅其他住客的评价,着重关注是否有涉及隐私侵犯的反馈。对于隐私保护的具体措施,不妨在预定时直接向酒店客服或前台咨询,明白他们在隐私保护方面的政策,确保所有监控设施都经过明示且合法。
除此之外,消费者还应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我们有权要求酒店提供关于住宿环境的信息,特别是监控设施的位置和类型。假如发现酒店存在未经过允许的监视行为或者发现摄像头,顾客应立刻向有关部门举报,依。
面对日益严峻的隐私问题,酒店行业应积极作为,主动采取更为严格且精细的管理举措。当下,不少酒店,无论档次高低,在日常客房清理流程中,均未将排查设备列为必要环节。一些酒店虽然将排查工作纳入流程,但真实的操作中却因为人手不足、成本过高、技术有限等未能落到实处。事实上,酒店服务的要求是随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步一直在变化的,酒店应清醒地认识到,排查设备是应对新场景新变化的新措施,虽作为服务增项,但也在酒店服务范围之内。
对此,酒店应建立按时进行检查机制,定期对客房进行隐蔽检查,尤其是对那些容易被忽视的区域,如天花板灯具、空调管道等。其次,应加强员工的专业培训,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遵守隐私保护的基本规范。再次,传统人工检查难免存在疏漏,酒店可引入科学技术手段,实施智能化管理。例如,利用动态WiFi网络密码管理和实时监控客房电力系统等技术方法,确保隐蔽的设备不被安装。最后,协会和管理机构应与时俱进,出台专门针对行为的规定和检查标准,推动行业朝着更规范和透明的方向发展。
正如人民日报所言:排查看似酒店的服务增量,但却是酒店兑现服务承诺的要求。作为服务行业,无论是酒店和相关监管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为顾客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体验。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网络站点平台在隐私保护链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网络站点平台应严格审核有关信息发布,一旦存在涉嫌隐私泄露隐患的视频,应及时下架并上报,防止不良信息传播扩散。如果者“借用”合规APP进行直播,更应当及时进行封号、举报、上报等处理。同时,加强对平台内住宿商家的资质审查与日常监督,一经发现存在风险或隐私侵犯行为的商家,应及时采取下架、封禁等措施,从信息传播源头为广大购买的人保驾护航。
政府在隐私保护方面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偷摄及传播视频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打击力度,绝不姑息纵容。公安部门需持续强化对住宿行业的检查频次与深度,聚焦隐蔽设施与监控设备的排查工作。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如采用高科技检测设备对酒店和民宿的隐蔽角落进行精准检查,确保无设备在顾客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安装使用。执法与司法机关对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应迅速及时地作出惩处决定,形成较为强大威慑力。
同时,政府应推动相关法规的出台和修订,确保隐私保护法律更加严格,并且具备操作性。例如,要求所有住宿行业一定要进行设施透明化管理,确保消费的人在入住时明确知道房间内的监控设施情况。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并提升行业的自律性,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更加安全的隐私保护自然环境。在加强法律监管的同时,还应当通过宣传和教育,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隐私保护意识,特别是加强对酒店、民宿行业从业者的法律培训,使他们明确其在顾客隐私保护中的责任。
隐私保护不单单是法律和行业的责任,任何一个人都应参与到隐私安全的社会治理中。社会各界也要加强联合治理,推动建立更完善的社会安全网络。作为消费者,我们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监督责任,及时举报涉嫌侵犯隐私的行为;作为从业者,酒店和民宿行业应严格执行隐私保护的方法,落实对员工和顾客的责任;作为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应慢慢地增加隐私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建设,整合技术方法与人力资源,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各方的共同利益,共同编织一张严密且坚实的隐私安全防护大网。